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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機械包裝與大眾健康和消費者權益均息息相關。國家也一直致力于通過監管措施以及國家標準的實施,規范行業發展,增強市場信心。最近,一批食品機械及食品包裝新規已于10月正式實施。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具體內容。
《飲食加工設備? 電動設備? 臂式攪拌機》適用于在烹飪鍋中直接對混合物或乳液等食物進行攪拌、攪打、混合操作的機器。臂式攪拌機主要用于餐廳、賓館、食品店等餐飲行業。
新國標主要對機器的設計、安裝、操作和維護進行了規定,包括機器在預期使用條件下和可合理遇見的誤用以及機器清洗和刀具更換過程。
新國標是確保滿足飲食加工設備清潔安全和機械安全的要求,可作為GB/T 22747—2022等機械設計標準的補充。
該新國標已于2024年10月1日正式實施。
《飲食加工設備 電動設備 面團輥軋機》規定了面團輥軋機的技術要求和檢測規則,主要適用于食品店(糖果店、烘焙店、甜食店、熟食店、餐飲店等)使用的輥軋機。食品工廠的輥軋機也可以參考本文件。
新國標代替了原有的國標《食品加工機械? 生面和面團輥軋機》,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更改了適用范圍
——刪除了“人工操作”“自動操作”的定義
——增加了“面團輥軋機”的定義
——刪除了對適用場所和工作狀態的描述
——增加了“區域8和失穩危險”兩項危險類別——增加了關于產品設計的通用要求
——增加了對電機外殼防護等級的要求——更改了區域1和區域3的護擋尺寸
——增加了區域6的護擋尺寸
——更改了措施驗證
——更改了型式檢驗項目
——更改有關產品標志的規定——增加了“噪聲測試規范”
該新國標已于2024年10月1日正式實施。
《飲食加工設備 電動設備 行星式攪拌機》適用于食品商店加工各種食品物料,料桶容量≥5L且≤200L的行星式攪拌機。食品物料包括可可粉、面粉、糖、油、和油脂、肉餡、蛋及其他物料。食品工業、制藥工業、化學工業、印刷業等其他工業場所的攪拌機可參考本文件。
新國標規定了裝有碗狀料桶的行星式攪拌機的技術要求和檢驗規則。新國標代替了《食品加工機械?行星式攪拌機》,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更改了適用范圍
——增加了術語和定義
——更改了產品結構的描述方式,增加了防護罩
——更改了行星式攪拌機的分類,由3類改為2類
——更改了相關危險描述的表述方式,并在表1中增加了對電機外殼的危險描述,刪除了對類型3的要求
——更改了相關危險的描述
——增加了關于產品設計的通用要求
——刪除了對類型3的要求
——增加了對電機外殼防護等級的要求
——增加了防護裝置的安全尺寸
——增加了防護罩的開口尺寸
——更改了措施驗證
——更改了型式檢驗項目
——更改了有關產品標志的規定
——增加了“噪聲測試規范”
該新國標已于2024年10月1日正式實施。
JJF 1070-2023《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以下簡稱《檢驗規則》)已于2024年10月12日正式實施。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新規進行了解讀。
《檢驗規則》適用于對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的計量監督檢驗和仲裁檢驗,可以在商品的生產、銷售等全領域對定量包裝商品進行科學的抽樣和檢驗,確保消費者購買的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準確。
市監總局強調《檢驗規則》細化對凈含量標注的構成要求。對凈含量標注中的數字部分,推薦不超過3位有效數字,引導企業為消費者提供更為清晰的凈含量信息。例如:某企業生產的食用油,凈含量標注為5.436 L,若將其標注改為不超過三位有效數字,如:5.5 L,則能讓消費者更簡潔、清晰地理解該商品凈含量。
同時,《檢驗規則》增加了“介質”“包裝材料”概念與定義。介質是非天然地存在于商品之中,且和商品內容物一起放入包裝內的液體或氣體。這些液體或氣體的作用是用來容納、保護、保存商品內容物。天然地存在于商品內容物之中的液體不屬于介質。包裝材料是在商品內容物使用(或食用)后,預期被拋棄的所有包裝物。天然地與商品內容物生長在一起的皮、核或殼不屬于包裝材料。例如:核桃的殼、西梅的核等,不屬于包裝材料。明確“介質”“包裝材料”的定義,可使檢驗人員、企業和消費者清晰地理解皮重的概念(皮重是指除去商品內容物后的所有包裝材料的重量),有利于統一對《檢驗規則》檢驗方法的理解,減少誤解。
資料來源:國家標準全文公開系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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